平武处于绵阳北部,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,青藏高原向四川盆地过渡的东缘地带,长江的二级支流涪江的上游地区,地处东经103°50′–104°58′、北纬31°59′–33°02′。东邻青川县,南连北川县,西界松潘县,北靠甘肃省,东南接江油市,西北倚九寨沟县。全县辖9镇16乡(其中6个藏族乡)、249个行政村、1489个村民小组,10个居民委员会。全县总人口186073人(2004年底),其中农业人口164127人、非农业人口21946人,羌、藏、回等少数民族人口40022人,县境总面积5974平方公里,其中,耕地面积41万亩(水田1.85万亩,旱地39.2万亩)。平武县辖9个镇、7个乡、13个民族乡:龙安镇、古城镇、南坝镇、响岩镇、平通镇、豆叩镇、大印镇、大桥镇、水晶镇、高村乡、水田羌族乡、坝子乡、水观乡、平南羌族乡、徐塘羌族乡、锁江羌族乡、土城藏族乡、旧堡羌族乡、阔达藏族乡、黄羊关藏族乡、虎牙藏族乡、泗耳藏族乡、白马藏族乡、木座藏族乡、木皮藏族乡。共有249个行政村
平武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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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